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7号,以下简称《省孵化器通知》)和《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218号,以下简称《省众创空间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须符合《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见附件1、2)规定的条件。
1、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推荐工作,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出具推荐意见和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2、各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3、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3、尚未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序列的申报单位,需完成2018年度统计数据填报。
(二)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于9月17日9:00-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http://jszc.szzckj.org/)进行注册,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1、申报材料按封面、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推荐函及推荐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众创空间协会。报送截止时间:9 月 16 日(星期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65262320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市众创空间协会 87669118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2楼
4、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孵化器通知》和《省众创空间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点击“阅读全文”获得文件链接):
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3、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4、2019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5、2019 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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