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总体要求
02
项目类别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高端软件、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7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世界名校、县级医院创新等2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03
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部分均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04
申报名额
05
申报受理
1.双创人才。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文化创业除外)和企业创新类,省委宣传部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高技能创新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双创团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科技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高端软件类,省农业农村厅受理现代农业类,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卫生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双创博士。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高校创新,省科学技术厅受理世界名校类科研院所创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世界名校类医院创新和县级医院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06
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均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4∶00。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5”)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受理部门。从海外首站来江苏工作的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电子照片。
2.申报单位和人才本人需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扫描版本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同时与纸质版一起报各设区市和受理部门汇总后提交省人才办。
3.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网络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须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并作出书面说明。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4.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存在失职的地方或部门,将严格追究责任。请各受理地方和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和基本条件评价表(须加盖公章)报省人才办,双创人才创业类和企业创新类需注明10%的重点推荐人选、20%的优先推荐人选、70%的一般推荐人选。各类材料样式请登录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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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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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