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规范、培育和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激发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活力,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现将《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条件及程序
◆为全市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的机构,均可在“苏州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备案。备案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专业性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
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拥有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要求填报数据;
具有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常年受理,申请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请
各申请机构登录“苏州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在线填写《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包括:
1.《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
2.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单位资质证明、特定科技服务业务执业资格证书或科技服务资格证、机构人员名册、劳动社保材料;
4.机构连续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
(二)初审
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完成网上初审。
(三)审核
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纸质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并向机构出具备案证书。
扶持政策
◆经备案的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可根据机构规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企业评价等综合评估结果,按以下三个档次申请市科技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
(一)服务我市企业5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0.5%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服务我市企业2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服务我市企业1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含)——1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10%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5%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每年3月30日前,各机构登录苏州自主创新超市,在线填写《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后补助申请表》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材料包括:
《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后补助申请表》;
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佐证材料;
服务企业名录和服务收入;
连续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上年度与被服务企业签订的5万元以上的合同复印件。
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各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视为撤回申请。形式审查合格的,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并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的,每年6月底前下达资助经费拨付通知。
附件:
1.《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书》
2.《苏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后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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