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以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对服务专业、模式清晰、成效显著的市级众创空间,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推进众创空间提质增效,实现特色化发展。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
二、评选方式
采用网络投票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网络投票占比40%,线下评审占比60%。
三、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品牌化众创空间
1、众创空间名称有一定知名度,拥有已注册的独立商标使用权。本土品牌以连锁或加盟的方式在我市或市外开设2家以上(含)同品牌众创空间, 同品牌众创空间累计孵化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外地品牌众创空间需在苏州开设1家以上(含)同品牌众创空间,且在苏州累计孵化企业不少于50家。总部在苏州的优先支持;
2、形成品牌活动或论坛,创办至少1个以上(含)品牌化系列活动,活动具有一定知名度、延续性;
3、注重品牌宣传,获得专业媒体、专业机构荣誉奖项不少于2项;
4、同品牌众创空间在苏州的总孵化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5、综合服务能力强,每年度帮助入孵团队和企业解决技术、资金、政策等需求不少于50项。
(二)专业化众创空间
1、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设;
2、紧扣细分产业领域,重点围绕研发方向清晰、目标产品明确、与空间专业服务领域紧密相关的企业开展孵化服务。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符合产业细分领域比例不低于50%;
3、孵化管理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产业领域工作经验不少于2名;
4、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创新功能性开放平台;
5、具备综合服务能力,注重对在孵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服务,入孵企业30%以上拥有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
(三)国际化众创空间
1、具有海外合作渠道,与跨国企业、机构、组织或科技园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在海外拥有离岸孵化中心,或海外合作伙伴不少于1家;
2、运营团队具有国际化背景,拥有国际业务人才团队,专职人员具备相应的国际业务从业经验,团队有外籍成员优先;
3、具备国际化特色服务体系,整合海内外资源对海外项目落地或本土企业国际拓展提供有效服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接受苏州市科技局指导,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具体组织。
2、每一众创空间只得选取以上某一类提交申报材料。
3、请各申报单位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4、材料由《申请表》和附件组成。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一致。
五、报名方式
1、自通知之日起,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于12月23日17:00前将电子申请表(word版)报送至xiawq@isip.org.cn。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3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2楼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联系电话:0512-87669118。
六、附件
1.品牌化众创空间申请表
2.专业化众创空间申请表
3.国际化众创空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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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